5.7.2 现场录音标准

5.7.2.1 适用于存档转录的那些录音技术标准同样适用于外景录音。即这 些录音应该以广泛使用的标准线性音频文件格式, 通常是 .wav 或 BWF.wav 格式来拾取和存储; 录音应采用适当的采样率, 至 少是 48 kHz, 但根据目的不同也可能高达 96 kHz, 在某些情况 下可能达到 192 kHz 或更高。建议录制采用 24 bit 记录。较低的 速率将不能反映表演和环境的动态范围, 并且很可能导致信号电 平低, 质量非常差。

5.7.2.2 无论录制分辨率如何, 建议在本地即录制为标准格式。这允许直 接传输到档案存储而不改变格式并简化归档过程。使用 BWF 有 助于收集数字档案信息生命周期所必需的关键元数据。

5.7.2.3 使用简化的数据(俗称“压缩”) 记录格式, 如 MP3 或AT⁃ RAC 编码将产生不符合档案标准的记录。尽管数据简化格式 高度发展, 但简化的数据不仅遗漏了通过非数据简化格式能拾 取的数据, 还会在频谱方面和时间方面形成假象。特别是在通 过频谱工具分析信号时, 这样的伪影可能会导致频谱分量以及 时间相关分量的误读。而数据简化编解码器的工件依赖于原始 解码器信号的电平、动态和频谱, 所以在后处理阶段不会对数 据简化编码的假象进行重新计算或补偿。为了归档, 建议将压 缩的记录格式的结果文件重新编码为 .wav 文件 (迷你盘以及使 用有损编解码器的早期技术也是这种情况, 见 5.6.10)。尽管不 能找回缺失的数据, 但确实减少了对编解码器的进一步依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