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.2 数据或音频专用存储

6. 1. 2. 1 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数字音频, 有必要将其转换为标准数据格 式。数据格式是计算机系统能够识别的文件类型, 例如 .wav、 BWF 或 AIFF。与音频专用载体不同, 这些文件在技术上定义了 其内容的限制, 且通常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编码, 即主机系统识别 和纠正丢失的数据。 IASA 建议使用 2. 8 中定义的BWF 格式。

6. 1. 2. 2 过去提供的音频专用记录格式包括数字音频磁带 (DAT) 和数 字音频光盘(CD-DA)。DAT 虽然曾经广泛用于 16 bit、48 kHz 音频的远程或现场录音, 但现在已是一个过时的录音系统。 IASA 建议, 按照 5. 5 中提供的指导, DAT 磁带上记录的任何重 要内容都应迁移到更可靠的存储系统中。

6. 1. 2. 3 可刻光盘可用于录制纯音频格式 (CD-A 或 CD-DA) 或数据 格式 (CD-ROM) 的音频。在 CD-DA 格式中, 编码的数字音 频类似于音频流, 因此不具有诸如可能刻录在 CD-ROM 格式盘 上的封闭文件的优点。但后者在相同数量的磁盘空间上可存储的 数据更少。IASA 不建议以 CD-DA 格式作为保存目标格式来录 制音频。使用可刻 CD 作为任何形式的目标格式存在相当大的风 险, 第8 章概述了这些风险。数据管理和存储系统日益降低的价 格和日益提高的可靠性使得介质专用的存储方式, 如 CD-R, 已不再必要, 至少是不经济。